哈尔滨市 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022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哈中小微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20号)文件精神,加大就业政策实施力度,助力用人单位稳定岗位、扩大就业。现将主城六区(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中小微企业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
二、补贴标准
中小微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对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两项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已申领失业保险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不可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补贴时限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2年12月31日。
四、申报要件
中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毕业生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劳动合同(原件)。
五、申报方式
中小微企业登录哈尔滨人社综合服务平台(http://hrbrsj.org.cn),通过办事中心-企业办事-人事人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栏目,提交申请并上传申报要件。
咨询电话:0451-84650570
哈尔滨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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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