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关于转发《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的通知
长医保发〔2024〕1号
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集采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 长医保发〔2024〕1号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动态优化双通道管理药品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4〕2号).pdf
- 晋医保办发〔2024〕2号附件:山西省2023版“双通道”药品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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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