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 关于优化高品质住宅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临住字〔2024〕9号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加大对职工购买高品质住宅的支持力度,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职工符合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高品质住宅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上限在原有基础上上浮1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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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