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 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预审申报的通知(2024年)
广大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退休审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83号)规定,提前一年接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的正常退休申报申请。
一、申报范围
退休待遇领取地在双鸭山市企业职工,2024年12 月底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可自2024年3月11日起提出正常退休预审申报。
二、法定退休年龄要求
1.男性年满60周岁。
2.女性企业管理人员年满55 周岁。
3.女工人和女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企业连续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企业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以上的50周岁。
三、申报方式
与企业建立过劳动关系人员(有档案、劳动合同)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账户参保证明,到用人单位、档案托管部门申请。
来源:双鸭山市人社局社保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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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