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 2021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55元,比上年增长8.4%


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955元,比上年增长8.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12元,比上年增长10.6%。

 

年末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6万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94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40.1万人,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3.4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186.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6万人。

 

全市共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5963户、106302人,累计新增城乡低保对象4620户、5450人。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5.5%和9.7%,其中,城市低保月标准提高到671元,农村低保标准年标准提高到5712元;全市城乡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界定标准由低保标准的1.2倍提高到1.5倍。

 

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分别提高5.6%和2.1%。其中,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提高到874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年保障标准提高到7440元;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分别提高11.7%和12.9%,其中,集中供养孤儿月标准提高到2100元,散居孤儿供养月标准提高到1580元;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7.5%,分别提高到624元、584元、541元、500元。全市困难群众提标幅度达到省政府要求。


发布:202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