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关于2024年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0号)等文件有关规定,2024年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为: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申请人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技能提升补贴不得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2024年12月31日阶段性政策到期后,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继续按《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40号)执行,即: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人员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

 

参保人员可通过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申报。

 

咨询电话:省社保中心失业保险基金处

 

0931-7873831 0931-7873886

 

特此公告。

 

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4年5月20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
  2. 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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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