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市级劳务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讲话精神,持续推动我市特色劳务品牌创建工作,发挥优秀劳务品牌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劳动者技能水平不断提升,决定开展第二批市级劳务品牌评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认定标准

 

(一)本市区域内,由地方政府、部门倡导选树或相关企业、社会组织主导培育,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劳务品牌。

 

(二)品牌名称辨识度良好,品牌主体归属明确清晰,劳务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

 

(三)服务功能健全,培训、输出、后续服务工作规范有效,服务对象合法权益有保障,工作台账完善。

 

(四)2023年度通过劳务品牌培训人数200人以上,新增就业或自主创业人数在200人以上。

 

二、推荐认定办法

 

(一)申报材料要求

 

填写《晋城市市级劳务品牌推荐申请表》,提供品牌主体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劳务品牌建设及成果情况总结(应反映品牌发展历程、创建主体介绍、提升技能和促进就业主要做法和成果、取得的成绩荣誉、发展方向等)、劳务品牌培训和组织输出原始资料(品牌培训印证材料、就业人员花名册),品牌宣传及新闻媒体报道资料等,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套,连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地人社局。

 

(二)认定程序

 

1、资料审核。各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对本辖区内各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申报的劳务品牌材料进行审核。市人社局负责对市直各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等申报的劳务品牌材料进行审核。

 

2、实地考评。根据推荐情况及审核结果,市局组织实地考查,并依据相应评选标准进行评价。

 

3、集中评审。市局会同有关部门,抽调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申报主体的资料审核、实地考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择优确定市级劳务品牌。

 

4、公示结果。候选名单通过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5、认定授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认定为市级劳务品牌、颁发市级劳务品牌牌匾(证书),通过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市级劳务品牌申报,提升推荐单位、推荐对象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影响力。

 

(二)要认真做好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在确认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基础上,出具审核意见。

 

(三)相关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至晋城市政务中心西楼428室。

 

联系人:张建庭

联系电话:2218651

邮 箱:675674940@qq.com


附件下载:

  1. 1.晋城市市级劳务品牌推荐表.wps
  2. 2.劳务品牌培训人员花名册(样表).wps
  3. 3.劳务品牌就业人员花名册(样表).wps

来源: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