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 关于转发省人社厅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印发2024年“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短期外国专家团队3个项目申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严格执行申报要求。

 

一、“兴辽英才计划”优秀工程师申报的相关要求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本次申报采用举荐和遴选两种方式。

 

(一)举荐: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重点企业按照省人社通知要求(附件)可自主举荐人才。

 

(二)遴选:在我省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领域工作,符合申报条件且未被举荐的人才,均可推荐参加遴选(中省直单位直接报送省人社厅),市属及以下企业、非公企业推荐参加遴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

 

举荐和遴选人选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其中推荐人纪检材料按照推荐人员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报送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扫描清晰工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返还。相关要求及表格见省厅通知。

 

二、“兴辽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申报的相关要求

 

按照省人社厅要求,本次申报采用举荐和遴选两种方式。

 

(一)举荐: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重点企业按照省人社通知要求(附件)可自主举荐人才。

 

(二)遴选:全省各类所有制企业生产或服务一线的高技能人才。均可推荐参加遴选(中省直单位直接报送省人社厅),市属及以下企业、非公企业推荐参加遴选名额不限。

 

举荐和遴选人选需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详见附件,其中推荐人纪检材料按照推荐人员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部门出具书面意见),报送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材料应与电子材料内容一致,扫描清晰工整,涉密材料需进行脱密处理,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返还。相关要求及表格见省厅通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各单位推荐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分别按以下渠道报送(咨询):

 

(一)优秀工程师

 

联系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1404室

联系人:张哲

联系电话:024-22899296、13066597763

 

(二)高技能人才

 

联系地址: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1001室

联系人:卢敏

联系电话:024-22899105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省人社厅相关申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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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