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社保:关于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


哈尔滨市工程项目参保单位:

 

新工伤系统已上线,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的工伤业务可通过单位网报端进行操作。(新系统网址:http://111.41.62.151:31000/server/,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一、工作提示

 

(一)原有缴费途径变更

 

新施工建筑工程项目的缴费途径已变更,税务部门直接征收建筑工程项目险的工伤保险费,因此各参保单位不要往原社保局的银行账号转款。

 

(二)尽快完成企业建户

 

需要办理建户的工程项目,应在网报端按要求提交材料建户,待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发送缴费数据到税务局,缴费单位到项目所在区税务局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及时开展人员补录

 

现系统已升级完成,已经办理完开户手续仍在正常开工的项目,需要将系统升级前已办理参保的人员和系统升级期间传至邮箱的人员信息进行补录新系统,避免人员发生工伤时影响工伤待遇给付。

 

二、具体流程

 

(一)工程项目参保

 

分为跨机构参保和跨省参保,跨机构参保可直接“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跨省参保则先做“单位参保”,再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申请跨机构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前,未参加工伤保险,应在原参保地区社保中心做新参。

 

(二)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建户

 

操作规则:由总承包单位办理农民工工伤保险,总承包单位应先办理“单位参保”,且建户填写基本信息时险种选“工伤保险”,审核通过后进入系统选“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按要求填信息、提申请。其中,缴费核算方式选“按工程项目核算”,工程编号填“机构编码+开户申报时间+工程代码(自拟2位)”。

 

例如:此工程项目的施工地为哈尔滨本级的机构代码为23010111,企业开户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那此项目的工程编号就是230101112023101101

 

 

工程名称即此项目名称,工程内容填“建筑”即可,申报类别选择“首次申报”。有效起始属期填写申报日期,有效终止属期填写工程竣工时间。保险起始终止时间需与有效起始终止时间相符。

 

注:工程项目建户时需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首页和合同协议书页即可),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农民工工伤保险登记表不再是必传要件。如工程项目办理开户时此工程已开工,需上传未发生工伤证明书,此证明是企业自拟,需加盖甲乙双方公章。

 

具体操作:登录受理端,选择“企业用户”,点击“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参保工程项目工伤保险。提交后,在“用户中心”查看状态为“已受理”。

 

(三)工程项目人员新增

 

具体操作:登录受理端,选择“企业用户”,点击“工程项目人员新增”添加工程项目参保人员。

 

系统上线期间,已传至邮箱的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工程项目登记和工程项目人员新增的补录,避免人员发生工伤时影响工伤待遇。

 

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2023年10月11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哈尔滨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