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 关于推行第三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地区内通办”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化,提升社会保险服务经办水平,满足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就近、便利、高效”的办事需求,现将地区范围内第三批社会保险“地区内通办”服务事项予以通告:
一、事项范围
第三批经办服务事项共9项,详见附件。
二、办理渠道
1、线上办理。申请人可首选网上渠道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登陆办理;
2、移动终端办理。申请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新疆智慧人社、新疆智慧人社APP、电子社保卡办理;
3、线下办理。申请人可就近到地区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办事大厅,乡镇(街道)、村(社区)办理所需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将按统一的办事标准、服务规范受理业务申请,为申请人提供“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规范服务。
三、实施时间
第三批社会保险服务事项自2024年8月23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阿克苏地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8月26日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