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目录项目征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目录,更好地服务劳动者就业创业,全面助力高质量充分就业,依据《鞍山市实施“技能辽宁行动”工作方案》,拟对2024年鞍山市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附件3)进行调整,现面向全市范围征集政府补贴性技能培训职业(工种)。
一、征集范围
我市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企业职工培训中心)、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或建有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站)的单位。
二、征集要求
征集的职业(工种)要符合我市产业结构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重点围绕钢铁及深加工、菱镁、铁矿、装备制造、新能源、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数字产业等优势重点产业集群及急需紧缺领域,切实服务企业生产经营、行业发展需求,满足劳动者就业创业意愿。
三、征集职业(工种)范围
1、申请纳入目录的项目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第三至第六大类中具有明显技能特征的职业(工种),暂时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工种)的原则上不列入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
2、对国家发布的新职业,已经颁布职业技能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确定;暂未颁布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企业标准确定。
3、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要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专项职业能力项目文件为准。
4、上级文件明确要求纳入各地政府补贴培训目录的职业(工种)或培训项目。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阶段(即日起至8月29日)
符合条件的单位按属地原则报送《市政府补贴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申报表》(附件1)至属地人社部门,各地区人社部门初审后报送《市政府补贴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2)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市直部门及中省直企业直接报送《市政府补贴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申报表》(附件1)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二)评审阶段(8月30日至9月13日)
市人社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汇总整理,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最终目录名单。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需如实填写申报表,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2、申报表盖章纸质版一式2份,盖章版PDF及可编辑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工作邮箱。
联系电话:5532823
工作邮箱:aszynljsk@126.com
附件:
1、市政府补贴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申报表
2、市政府补贴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申报情况汇总表
3、2024年鞍山市政府补贴培训项目目录
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2日
附件下载:
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