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确认江西长天教育培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备案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函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7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规〔2024〕5号)等文件精神,经单位推荐、专家评估、实地核查、现场答辩、公示等环节,继续确认江西长天教育培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备案为我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组织,备案号不变,备案时间为三年(2024年 月至2027年 月),备案职业、等级、地址等信息具体见附件。

 

请纳入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严格遵守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工作指引(试行)》和《江西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原则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承担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推广“互联网+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理论知识科目实行智能化机考;主动公开收费标准,严禁以开展认定工作为由收取除认定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不得跨地区开考。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谁推荐、谁监管”原则,共同对纳入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培训评价活动进行监管和服务,对违规失信、恶意竞争、管理失序的,我厅将取消其资质,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9月6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江西长天教育培训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备案范围.docx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