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 关于延长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有效期的通知
穗府办规〔2024〕1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转居参保人员并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8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5月31日。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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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