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川医保规〔2021〕24号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相关文章:
- 政策解读《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2022-01-04]
来源: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发布:2021-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