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 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公告
1.参保人群
职工医保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在内地(大陆)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读的港澳台大学生,以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未就业的省内居留外籍人员。
2.缴费时间
2022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预缴期为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预缴期内完成缴费(含新参保)的,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外缴费的(含新参保),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自缴费成功次日起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
3.缴费标准
(1)成年人360元;
(2)大中小学生及18周岁以下人员(2003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220元;
(3)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成年人)230元;
(4)低保学生儿童、返贫致贫人口和纳入监测的脱贫不稳定人口中的大中小学生90元;
(5)城乡特困人员0元。
4.缴费方式
连续参保缴费人员可直接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手续。新参保缴费人员先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指定渠道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以下方式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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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