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为家庭成员支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啦!
为发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互助共济”功能,提高个人账户使用效率,近日黄石市医疗保障局新增了“个人账户共济”服务功能。黄石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使用本人个人账户余额为家庭成员支付黄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办理条件
1.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要有“个人账户共济”绑定关系,才能申请个人账户支付。账户共济绑定人员范围:配偶、父母、子女。
2.职工医保参保人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均在黄石市参保(含市本级及大冶市、阳新县),且职工医保参保状态正常。
3.居民医保参保人当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缴纳且已到账。
4.职工医保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余额大于等于所选年度的返还金额。(例:2024年用于城乡居民缴费的职工账户余额必须大于或等于380元,账户余额小于380元的,医保业务系统不支持办理该项业务,并给出“个人医保账户余额不足”的提示语。)
业务模式
职工医保参保人提出业务办理申请,经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医保部门通过退费的方式将个人已缴纳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全额退还到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划转资金10个工作日拨付到位)。
线上: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支付宝“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线下:市民之家一楼社会事务服务区、县(区)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经办服务窗口
线上操作流程
微信“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1、进入到“湖北医疗保障”小程序。
2、进入“个人账户共济”,点击首页的“个人账户共济”进入账户共济功能模块。
线下(窗口)经办流程
申请——(窗口登记信息)审核——扣减个账完成退费(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职工医保参保人身份证、居民医保参保人身份证、职工医保参保人的银行卡开户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信息)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黄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