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领取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在2024年1月1日起死亡的,遗属可以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以上年末我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基数,按4个月计发,其中2024年丧葬补助金按每人500元计发。


来源: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发布: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