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 如何办理使用医保“家庭共济”?如何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


国家提出适当拓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为自己看病就医买单,到允许家庭成员相互共济、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等,也就是“家庭共济”。“家庭共济”政策解决了家庭内部健康人群的个人账户资金积累越来越多、患病较多的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却不够用的问题。

 

那么,如何办理医保“家庭共济”?如何使用“家庭共济”功?哪些亲属可以享受医保“家庭共济”?医保“家庭共济”共享的是什么?

 

一、如何办理医保“家庭共济”?

 

哈尔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进入“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首次使用,请点击公众号下方“医保网办”按钮,进入“医保服务”功能,在主界面点击右下角“我的”,按照提示信息进行登录。

 

选择“电子凭证授权登录”,便可使用新版医保服务功能。医保服务功能提供查询、经办、打印、医保电子凭证四大板块内容,包含查询类、经办类及凭证打印类等47项功能。

 

在经办类板块中选择“更多”,点击“家庭共济”按钮。

 

点击“共济账户绑定”功能,填写使用人相关信息,注:一定要仔细核对使用人相关信息,不要填写错误。阅读《共济账户授权协议》,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使用人信息核对无误后,可点击“提交”按钮,完成“家庭共济”的绑定业务。也可在上图进入“共济账户授权记录查询解绑”功能中,进行查询与解绑。

 

二、如何使用医保“家庭共济”账户?

 

已完成家庭共济关系绑定的使用人,在医药机构办理医保结算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时,自动启动家庭账户共济功能,账户消费顺序为,先消费使用人本人的个人账户,使用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后,则自动启动共济人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其他操作。

 

温馨提示:不再使用共济账户的参保人请及时解除共济账户绑定。

 

三、哪些亲属可以享受医保“家庭共济”?

 

哈市职工医保的参保人是办理“家庭共济”的前提,同时需要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也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需注意,家庭共济成员仅限于此前提到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不包含配偶的父母以及其他亲属。

 

四、医保“家庭共济”共享的是什么?

 

简单来说,医保“家庭共济”就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给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也就是通过创建家庭共济账户,把本人医保账户里的余额授权共享给父母、配偶子女使用。

 

五、“亲情账户”与“家庭共济”的区别

 

在办理医保“家庭共济”的过程中,还有一个概念不要混淆,就是“亲情账户”不等于“家庭共济”。

 

“亲情账户”是国家医保局为了方便老人、小孩等申领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国家医保服务”APP上推出的一项便民功能,解决的是不用携带“实体卡”的问题。“亲情账户”支持全国不同参保地的家庭成员添加,也就是监护人手机添加亲情账户后,可以帮助他们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用于挂号、买药、结算,但不能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共用。

 

因此,只是通过医保电子凭证绑定“亲情账户”并不能直接使用家庭共济资金,还需要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将积极践行“暖心医保,用心守护”,用医保温度来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让医保服务更好地守护您和家人健康!



相关业务链接:

  1. 哈尔滨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微信版)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哈尔滨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