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缴费流程(子女为父母缴费提供资助)


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第三条第二款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补助和资助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设定的最高个人缴费档次标准。

 

一、作为子女想为父母缴费提供资助,政策支持吗?

 

1.集体补助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以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所以,子女可以为父母资助缴费。

 

2.补助和资助为并列关系,父母户籍所在地未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缴费补助试点不影响子女为父母提供资助。

 

3.补助和资助均只对当年,不能补助或资助往年缴费,补助和资助合计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年城乡居保最高缴费档次。

 

二、以子女为父母资助缴费为例子,要如何办理

 

1.父母在湖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开设个人账户,参保和缴费状态都为正常。不清楚父母参保缴费状态的,可以致电父母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2.携带父母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由村协办员根据父母身份证信息,凭村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账号和密码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后进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模块,选择或通过模板导入父母的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

 

3.申报成功后,子女就可以到银行网点或者其他银联缴款方式缴纳资助款,缴纳成功后可以打印完税凭证,凭父母身份证在税务自助机可以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黄冈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0713-8693893

 

举个例子

 

今年,小明母亲选择了五档2000元缴费,小明又为母亲资助了8000元,加上当年度缴费政府补贴402元,那么今年小明母亲的个人账户存储额达到了10402元。

 

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多缴多得

 

小明通过个人资助,显著提高了母亲的个人账户存储额,从而实现享受待遇后养老金水平的明显提升,是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政策性福利。

 

再次提醒的是

 

不能补助或资助往年缴费,补助和资助合计总金额不得超过当地当年城乡居保最高缴费档次。



相关业务链接:

  1. 湖北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来源: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