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工资还需要支付吗?按最低工资标准的 70%以上支付…


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企业停工 、停产 , 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 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 , 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 , 企业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 , 企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70%以上支付工资,支付实际额度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法律 、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来源: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4-0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