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办事指南


一、所属事项:养老保险服务

 

二、业务办理事项名称: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一)申请条件:灵活就业人员重复扣费、双重账户重复缴费办理参保合并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账户与本地账户重复时均可以申请退收的。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后账户合并。

 

(二)所需材料:在参保人员确认保留相应时段缴费并提供退款账号后,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清理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手续。其中,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清理同期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提供1、重复扣费的银行流水或缴费发票;2、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或银行卡折;3、证明重复缴费的证明材料。

 

三、事项类型:公共服务

 

四、实施依据: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件》(国务院令第259号)《行政强制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3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0〕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企业等单位工作期间缴费年限等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办〔2019〕60号)

 

五、办理渠道:实体大厅。

 

六、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1.受理2.经办3.复核。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地址:全市各级实体经办大厅。

 

十一、咨询电话:12333 0395-3132134

 

十二、投诉电话:0395-3134002


来源: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2-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