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合并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4〕54号)已明确指出,将吸纳就业补贴与扩岗补助政策进行整合并统一实施。

 

具体而言,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每招用1人按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不足1年时,从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应按时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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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