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新生儿医保政策:参保登记、医保待遇、如何报销…


“新生儿医保政策是什么?”

 

 

1、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

 

2、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

 

 

1、新生儿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2、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

 

 

3、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

 

新生儿参保并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同等医保待遇,待遇享受期内门诊及住院等费用均可按照参保地相关政策报销。


来源:陕西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