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屯市 十师社保中心:以下退休人员,请于9月5日前完成养老待遇认证


各参保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

 

为切实保障兵团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和规范运行,杜绝欺诈冒领社会保险待遇问题,今年以来,十师社保中心坚持通过远程自助认证和社会化服务认证的模式,精准开展离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在十师广大离退休人员的配合下,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尚有24人未完成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兵团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2〕56号)相关规定,十师社保中心将对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请相关人员知悉后,及时通过微信“电子社保卡”小程序、“就近办”银行或联系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年度认证。认证通过后,我中心将及时恢复并补发暂停期间的相关待遇。

 

第十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8月30日

 

附件:2024年未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人员名单



相关业务链接:

  1.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来源: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