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想成为就业见习单位,要符合啥条件?去哪儿申请?


想招用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应该符合啥条件?该去哪儿申请?

 

按照规定,北京地区各类型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都可以申报见习单位,但需要同时符合五个条件:

 

一是在本市登记注册,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用人单位;二是能够提供稳定、良好的办公环境,能够提供综合管理、项目策划、企业运营、投融资、创业创新等岗位;三是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专门的见习指导人员和见习管理计划;四是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和工作生活上的便利;五是能够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满足这些条件以后,就可以申请成为见习单位了。您可以登录市人社局官方网站,在“法人办事”模块选择“北京市就业见习”,填写单位信息、岗位信息,并上传见习工作管理制度或计划材料,选择在注册地或者实际经营地开展见习就可以了。申请成功后,自核实之日起的3年为见习单位的有效期,期满自动终止。有效期满后,见习单位还可以再次提出申请。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