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长护险参保人收到评估结论书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长护险复评…


长护险参保人收到评估结论书后,对评估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呢?不要急!参保人可申请复评,进行重新评估!如何申请?个人需要承担费用吗?最终结论会改变吗?小精灵带您瞧完这篇,你就全明白啦!

 

一、参保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参保人员对失能评估结论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以签收日期为准)起5日内可向受托机构提出复评申请,同步缴纳复评费用,并填写《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复评/再次评估申请书》。

 

二、申请复评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参保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至常州市长护险经办服务窗口,缴纳复评费用后进行现场复评申请。

 

1.复评费用缴款证明(现金解款单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失能等级评估结论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银行卡原件(预缴费用时使用的银行卡)。

 

三、复评费用是多少?如何预缴?

 

复评费用为200元/次,由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现金解款或网上银行、支付宝等方式将费用缴至相关受托经办机构的银行账户内。支付时需备注复评申请人姓名及缴款用途。

 

四、复评结论发生改变或是未发生改变,费用该如何承担?

 

复评结论与初评结论不一致,发生改变的,复评费用由初评机构承担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预缴的复评费用会按原路径退回。

 

复评结论与初评结论一致,未发生改变的,复评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

 

五、若参保人对复评结论依旧有异议,能再次申请复评吗?

 

不能!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复评结论作出不足6个月,常州市长护险参保人员不可再次提交失能等级评估申请。

 

评估结论出具满6个月后,参保人员因失能状况发生变化影响评估结论的,可向经办机构(含受托机构)提出再次评估申请,经办机构(含受托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若您还有长护险相关问题想要了解,可拨打下方电话进行咨询!

 

市中心

 

受理地点:常州市锦绣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经办大厅

咨询电话:0519-86509896

 

溧阳市

 

受理地点:常州市溧阳市琴园路8号

咨询电话:0519-87188680

 

金坛区

 

受理地点:常州市金坛大道150号金坛区社保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19-82888003

 

武进区

 

受理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外环府路51号一楼医保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519-86528906

 

新北区

 

受理地点:常州市云河路69号行政审批中心3楼服务大厅7、8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9-85186781

 

天宁区

 

受理地点:常州市竹林北路256号天宁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19-69661877

 

钟楼区

 

受理地点:常州市白杨路16号丁香苑10幢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咨询电话:0519-88890210

 

常州经开区

 

受理地点:常州市东方东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19-68762123


来源: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