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医保:牡丹江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可直接结算!


有小宝宝孕育计划的朋友,并且准备在省内其他城市分娩的,您一定要关注这条信息!我市生育医疗费省内异地就医能直接结算啦。牡丹江市参保人员可在省内其他城市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省内其他城市参保人员也可以在牡丹江市享受生育医疗费直接结算。

 

****先说说我市参保人员****

 

1、省内异地生育怎么办?

 

牡丹江市统筹区参保人员,在黑龙江省内已开通生育住院费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顺产、难产、剖宫产费用可直接结算。

 

特别提醒:在结算生育医疗费,入院时要说清楚办理生育入院,在出院结算时应按生育医疗费结算,不能按“普通疾病”方式直接结算,否则将会影响后续生育津贴的发放。

 

2.跨省异地生育怎么办?

 

如果您在黑龙江省以外发生的生育住院费用,是不能免备案直接结算的,相关费用需要全额先行垫付,再携带报销材料回牡报销。

 

特别提醒:

 

城镇职工参保人(不包含灵活就业、城乡居民)的“生育津贴”待遇,仍按照要求由用人单位向医保经办机构申领。

 

3.异地生育待遇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就医地管理、参保地政策”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异地生育的时候,用的是就医地的医保目录;至于报销多少,以及产前检查费用如何报销,这些都是由参保地的政策来决定的。我市参保人员目前执行的是生育医疗费用定额报销!各参保类型人员可直接结算生育费用如下

 

城乡居民参保人:顺产600元,剖腹产1100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顺产600元,剖腹产1100元。

 

城镇职工参保人(不含灵活就业):顺产800元,难产1200元,剖腹产1900元。

 

*****再说说外地参保人到我市就医*****

 

非牡丹江参保人员在我市生育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1)如果您是黑龙江省省内的参保人员,在牡丹江市生育就医按照参保地的要求办理备案后,可以直接进行费用结算的。

 

(2)如果您是省外的参保人员,您需要咨询参保地经办部门,了解一下具体的政策和流程。

 

感谢您对医保事业的关注!如果还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0453-12393)咨询!


来源:牡丹江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7-18